刘军梅:中国为什么要设卢布特区?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次数:
中国为什么要设卢布特区?
2014-01-10 来源:观察者网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在2013年12月正式被国务院批复为中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设立这样的外币特区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其实,中俄之间金融合作所创造的“第一”不止这些:2010年12月17日,人民币在中国境外的首次直接挂牌交易,就是在俄罗斯莫斯科银行外汇交易所。
  这些举措无疑对推进和深化中俄之间的经贸合作具有重大意义。但与此同时,人们也不禁会产生疑问,设立卢布特区,是否与人民币的“国际化道路”背道而驰?

“卢布特区”的意义

  “卢布特区”设立的最主要背景是,在被誉为中俄边境“国境商都”的绥芬河市,卢布早已实现了事实上的流通。
  随着中俄关系的日渐升温,俄方人士在“绥芬河”这个黑龙江对俄民间贸易最大商品集散地,频繁出入境,致使卢布现钞使用量逐年增大,而商业银行兑换卢布现钞的业务量与实际需要很不匹配,这就导致绥芬河市卢布民间交易十分活跃,已经形成了“黑市”。
  卢布特区的设立虽然是对“既成事实”的官方肯定,但也相当于采取了“疏导”办法,允许卢布合法流通、自由存取和使用,从而减少了卢布现钞兑换的风险和损失,也限制了卢布黑市的发展,有效维护了当地金融秩序,进而更有力地带动绥芬河市旅游、服务、贸易等产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卢布特区”的设立还寄希望于一系列“后续效应”的产生:首先是“洼地效应”,即卢布在绥芬河市的流通会吸引周边口岸城市的卢布流向该市,随着其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发展和服务功能的提升,逐步促成以卢布为中心的交易市场形成,进而带动绥芬河市特色金融产业的发展。
  其次是希望通过卢布的流通促成其与人民币对若干种一揽子商品的共同价格形成,进而形成人民币与卢布的直接比价,并最终形成人民币与卢布的直接汇率,从而逐步完善人民币和卢布的直接汇率形成机制,并由此带动人民币走进俄罗斯全境。
  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国际合作中的“对等”原则,既然卢布可以在中国的绥芬河市自由流通,就相当于为未来“对等”推进人民币在俄罗斯某城市的流通使用奠定了基础,而且还可以为我国在其他边境贸易城市接纳其他国家的小币种起到“示范效应”,为后续对等推进人民币在他国相关城市流通使用做好铺垫,这无疑会有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最后,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可以说“卢布特区”的设立更加强化了中俄两国去“美元化”的信号,中俄贸易完全可以以两国本币计价和结算,这无疑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挑战美元霸权的又一实质性举措。

中俄边境贸易结算现状


  为什么卢布会“成功地”渗透到我国边境城市,进而“迫使”我们最终设立“卢布特区”呢?这就要从中俄边贸的本币结算现状谈起。
  俄罗斯一直是我国开展本币结算的主要伙伴国之一,但总体来看中俄之间无论是边境贸易还是一般贸易的本币结算中,卢布和人民币的结算量相差悬殊,卢布结算量始终保持了绝对优势,这与越南、蒙古乃至东盟国家的边境贸易中人民币优势地位截然不同。
  以黑龙江省为例,2003年至2008年间中俄边贸本币结算业务中,卢布结算超过99%;在2011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定,2011年8月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人民币的结算量才有了显著增长。
  据人民银行初步统计,2011年中俄两国银行间本币结算中人民币结算为22亿元人民币,卢布结算为173亿卢布(约为34亿人民币)。可见总体上还是卢布表现得非常强势和活跃,在本币结算中占据着优势。
  那么该如何解释中俄双边贸易本币结算的“卢布化”倾向?其实货币是贸易结算的载体,通过何种货币进行结算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议价能力和接受程度。由于我国对俄边贸中出口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产品为主,企业之间产品差异度小,竞争的激烈促成了俄罗斯买方垄断的格局,使得我国出口商很难用人民币计价。
  而与此同时,我国从俄罗斯进口的多为替代弹性小、垄断程度高的资源型产品,因此俄方出口商更容易最终促成以美元或者卢布计价,于是客观上就形成了我国对俄罗斯的边贸出口合同中以卢布计价为主,从俄罗斯进口的大宗产品则大多被要求以美元结算的局面。

人民币“以退为进”

  从表象上来看,在中国设立“卢布特区”意味着人民币与卢布同时推进国际化的竞争中卢布“旗开得胜”,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并不难理解人民币“以退为进”的国际化战略。
  首先,“卢布”在“特区”乃至中国的回流机制,与美元在牙买加体系下的回流机制是不同的。牙买加体系下美国在输出美元的同时,已经不向全世界提供等值的产品了,美国用它自己印制的美元向其他国家购买产品,而其他国家在获得美元之后通常是购买美国国债或者存入美国银行使美元回流到美国,而这意味着美国由此可以向全世界收取可观的铸币税。
  但卢布通过购买产品进入中国后,我们完全可以用它来支付中国向俄罗斯购买的油气资源,那么就不存在铸币税的问题,即并不存在俄罗斯可以用卢布先行占有中国物资财富的情况。
  其次,卢布特区的设立也不会产生所谓的“货币替代”问题。狭义的货币替代是指在国内交易中出于交易的需求而持有外币的现象,即外币替代本币充当交易媒介、支付手段或者价值尺度;如果外币能够充当价值储藏手段,则被称为“资产替代”。
  无论“货币替代”还是“资产替代”,都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内经济主体面对通货膨胀预期和汇率贬值预期时所做出的理性选择。但具体到卢布身上,则由于卢布自身币值和汇率都不稳定,因此根本不用担心卢布会对人民币产生“资产替代”。
  同时,允许卢布在绥芬河行使的交易媒介、价值尺度及支付手段等职能,也只是出于俄方入境人士交易便利性的考虑,中国公民并非主动持有卢布,而且在获得卢布之后都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兑换成人民币,因此也就不存在卢布对人民币的实质性“货币替代”。
  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人民币汇率优势,提高俄罗斯企业和个人对人民币“储藏功能”的认同度,引导俄商使用人民币结算,就能够逐渐改变中俄贸易本币结算中的“卢布化”现状。
  此外,我们还可以探索对俄账户行开办人民币融资贷款业务,特别是为俄商提供人民币买方信贷,由此逐步培养其使用人民币的习惯,并且可以在中俄贸易中增加要求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砝码;同时,中方银行应加快在俄设立分支机构进程,有效开展在俄境内的人民币存款业务,再配以人民币资金回笼渠道的建立,就能够提高俄罗斯银行持有人民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绥芬河“卢布特区”的设立并非与人民币国际化“背道而驰”。只要我们“长袖善舞”、把握机会,就能“以退为进”地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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