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简报】“开放经济与世界经济学术报告”第148期:Data Quality, Data Property and Economic Growth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202111161330-1500,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办的“开放经济与世界经济学术报告”第148期在腾讯会议准时进行。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士远教授受邀做了主题为“Data Quality, Data Property and Economic Growth”的精彩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樊海潮教授主持。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由于其低竞争性特点所带来的规模效应,正对经济发展起到愈发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不断涌现的各类数据却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企业自身与监管部门都开始关注数据质量的管理,在此背景下,潘士远教授的这场关于数据质量、数据产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文章,就显得极具理论和现实意义。

潘老师首先将数据要素的增长区分为数据广化和数据深化,前者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和消费不断推进而产生的原始数据的数量增长,后者则是指企业将原始数据加工成可用的知识,即本研究所定义的“数据质量”。随后,潘老师在JonesTonetti(2020)包含数据要素的半内生增长模型框架下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检验。研究发现,将人力资本用于数据深化的边际收益增速比用于数据广化更快,数据广化的相对重要性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逐渐降低,当市场规模较小时,数据的非竞争性特征使得提高数据数量更有利于经济增长,而当市场规模较大时,人力资本的稀缺性限制使得提高数据质量对经济增长更有益。

在明确数据深化的重要性后,进一步分析数据的所有权配置问题尤为重要,若数据归属于企业则会激励企业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数据深化,并降低分享数据的意愿、忽视消费者隐私,而若数据所有权在消费者手中,则会提高数据的隐私成本,并抑制数据深化。潘老师通过比较分析两种所有权归属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后发现,在数据质量对产出影响较大的经济体中,数据归属于企业而非消费者能够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

最后,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政策制定者应当向进行数据加工的企业征税,以控制人力资本过度用于数据深化,并补贴购买数据的企业,以促进数据在企业间的共享流通,且随着数据深化在生产中作用的提升,该加工税应当逐渐提高,购买补贴应当逐渐降低。

在报告的最后,复旦大学沈国兵教授、樊海潮教授、唐东波副教授等都和潘士远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本次学术报告会共有30余名师生参与。最后,报告会在大家的热烈研讨中圆满结束。



记录撰稿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19级数量经济学博士生汪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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